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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常委会议通过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28条办法
发布日期:2013-10-15 阅读:

 

    浙江在线12月28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应建勇) 今天下午,省委常委会议专题审议通过《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办法》。

  省委书记夏宝龙主持会议。

  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八项规定”后,省委高度重视,在坚决贯彻执行的同时,经过反复讨论和多方征求意见形成了8个方面28条办法。

  《办法》要求: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多与基层干部群众接触交谈,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省领导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多人陪同。二要精简会议活动,严格会议审批程序,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开短会、讲短话,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实行发文立项审批制度。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严禁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不得把出访作为一种待遇。五要改进接待和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山、封园、封路,不得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六要改进新闻报道,遵循新闻传播规律,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七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强化预算管理。在会议举办地有住房的与会人员不安排住宿。省领导下基层考察调研期间,不安排宴请,一般到机关食堂、农家乐就餐,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自助餐。八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抓出成效。

  省委常委会强调,中央政治局作出“八项规定”,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体现了求真务实、实干兴邦的鲜明态度,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好评。全省各级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各级领导干部要严守规矩,对照本地区部门和自身在作风建设方面的不足和差距,对照省委《办法》的有关要求,从严从紧研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做到以好的作风抓作风,以实的办法抓落实,以转变作风的实际成效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