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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薅"走的羊毛
发布日期:2021-02-15 阅读:

花的是70%羊毛含量的钱,买到手的却是羊毛含量为0的工作服,这笔荒唐的生意不仅“愉快”地成交了,在接下来近三年时间里采购方也未指出任何质量问题。原余姚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一次工作服采购项目中,因工作人员日常监管和质量验收搞形式、走过场,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日前,该公司时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双双被问责。

2020年4月,余姚市纪委市监委收到有关检举材料,反映原余姚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17年采购的春秋装工作制服存在严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问题,怀疑是内部员工与供应商里应外合。

收到情况反映后,余姚市纪委市监委随即展开初核,并根据初核情况,对该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人——该公司后勤科科长马积占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事实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2017年9月,市城乡公交公司公开招标工作服采购项目,其中春秋装工作制服的面料及其成分明确要求含羊毛70%。该项目最终由浙江某服装有限公司中标,并于2018年1月交货。

货物进了仓库,马积占随即联系质检方对服装进行验收。尽管有明确规定采购单位直接参与项目采购的主要经办人不得作为配合验收的工作人员,马积占仍参与其中,成了验收组的一员。在验收过程中,质检方工作人员提出“大衣内胆做工不对、未悬挂规格型号标签”等明显问题,马积占于是要求服装公司进行整改。几天后,贴上了标签的服装再次进仓。这一次,质检方未提出异议,并给出了质检合格的验收报告。

然而,服装公司补贴的标签上并未按相关行业标准对面料成分进行标注,质检方也没有按合同规定检测面料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如此关键的内容缺失,马积占却不以为意,当即在验收记录表上签字通过了验收。随后,他便拿着上述验收报告和相关发票,分别找了公司副总经理周张顺和总经理许明签字审批。周张顺和许明也未过问太多,大笔一挥就把字签了。马积占之后将工作服货款一次性支付给了服装公司。

事发后,经专业机构检测,该采购项目中的春秋装工作制服上衣面料根本未含羊毛成分,裤子面料羊毛含量也远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经评估该批服装差价为96元/套,总共差价为9.24万元。目前供应商浙江某服装公司已将全部差价退回。

“我以为质检方的验收报告里面包含了面料检测的有关内容,我认为验收报告写着合格说明服装肯定是合格了……”不该参与的参与了,该检查的却没检查,致使服装公司轻而易举就“薅”走了羊毛。马积占想当然的态度暴露出了其对采购项目的随意任性和极不负责,最终因不正确履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同时,余姚市纪委市监委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相关单位对该事件问责到位。作为公交公司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许明和周张顺因监管不力、工作不实,均被予以诫勉谈话;该采购项目验收小组组长黄某某因工作失职被予以诫勉谈话。

这两天,余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刚完成了最新一批的工作制服采购,公司所在的宁波舜通集团对此次采购项目进行了全程监督。“有了前车之鉴,我们对之后的验收、付款阶段都会主动靠前开展嵌入式监督,全面强化纪律意识,督促履职尽责,严格对照采购标准把牢验收关卡。”舜通集团纪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执纪者说】

余姚市纪委常委诸建立:

国企单位工作服采购项目中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是工作人员自我要求不严、工作标准不高,有关领导监督意识不足、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导致合同成了摆设,验收流于形式。要切实加大对国有企业采购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强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障国有资产一分一厘都用在“刀刃”上。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