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室是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机构,承担学校范围内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监督具体工作。主要职责为:
1.维护党章、党纪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组织协调学校反腐败工作。
3.监督推进“清廉商大”建设,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和警示教育。
4.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学校“三重一大”决策、校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范进行监督检查。
6.受理纪检监察范围内的检举和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情况和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7.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学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8.负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联系指导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工作。